我就这样半真半假地活着。
直到年岁见长,别女百家求,而我却无人问津时,爹娘慌了。
我没慌,但我感到了巨大的羞辱,我如同被挑剩下的毫无价值的物什一般。
所有强装的自尊尽数瓦解,我开始闭门不出,终日消沉。 爹娘急得嘴角冒泡。
兔子急了尚且咬人,人急到极致,也会做出些极端的决定。
于是爹找到了新科状元,让他娶我。
新科状元名唤秦羡,是寒门子弟,别无倚仗,唯有一多病老母。
我爹什么都没有,唯有钱财,自爱做善事。而苦难与天赋的并存,给秦羡镀上一层神性,惹得我爹悲悯无比,招他入府,助他求学。
我爹原是无所图的,但自他一举及第,成了炙手可热的新科状元,再加上我婚事棘手,我爹便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秦羡虽住在江府上,但我们交集甚少,我甚至都记不得他的相貌。
我对这桩婚事除了保全面子的松了口气,还有一些隐晦的快意。
尤其当有些人因着秦羡这个新科状元,送来请帖忙着结交我时,我内心舒爽无比,那些破碎的尊严重新缝合到了我脸上,覆盖住了我的胎记。
我依旧表现得很高傲淡然,但这次似乎有底气一些。
爹娘同我说:「秦羡一介白身,关系全无。待你成为当家主母,自是要操持人脉,周旋官场外的人情。」
我一向听劝懂事,便接了请帖赴约。
其实贵女还是那些人,只是换了张截然不同的嘴脸。
恶意在一瞬间消退,虚伪的善意纷至沓来,令我几近作呕。
他们在此时,又似乎看不见我的胎记了。
可我不还是原来的我吗?
我感到了极大的讽刺和快意。
而我,也嫌恶此刻快意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