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经验,但绝对没有应对狗和主人这种组合的经验。
蹲在门口的比特犬默默地盯着他,身后的尾巴一动不动。那个大约就是约翰维克的斯拉夫人从里面打开了门,也默默地盯着他,一只手背在身后。
“你可能走错地方了。”约翰用他带着浓重口音的英语说,“这里是我家。”
埃利奥微妙地松了一口气。
那个传说中用一根铅笔连杀三人的“夜魔”约翰维克居然没立刻对他喊打喊杀,而是递出了一个假到不能再假的台阶:
众所周知,世界上最看重隐私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钱人,一种是罪犯,而有钱人通常是罪犯,罪犯通常又是有钱人;两者结合的约翰维克就住在这极度重视隐私的富人区里,走到他家门口要先驶过社区公共道路,再经过那几十米长、两侧种满高大茂密植物的车道,然后才能按下门铃,通知来访。
谁能走错这么长的路!
“抱歉,”埃利奥连忙借着台阶下了,“我应该先递拜帖的。你是约翰维克吗?”
“我是。”约翰说,“你有什么事?”
“桑蒂诺德安东尼奥正带着你的血誓赶来,”埃利奥直白地告诉他,“我是来阻止他使用它的。”
“通过杀了我,还是杀了他?”
“通过杀了他。”埃利奥说,“我不愿意牵扯无辜的人进来,但如果你要阻止我,我恐怕就不得不打破这个宁静的夜晚了。”
约翰和埃利奥说话的速度很慢,一个大约是外国人特有的口语风格,一个则是深思熟虑的慢速;但他们的对话节奏堪称迅捷如雷,一个说完,另一个就立即跟上,毫不拖泥带水,直指问题核心。
直到这时,约翰才沉默了一会儿。草木摇动着,在白色的房门和建筑上投下夜晚的阴影。
他们的影子也在地面上游曳着。埃利奥定定地望着约翰,没有采取任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