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的是自己。
爱真叫人自寻烦恼。
兔子不吃窝边草一直是宁瑰露信奉的感情原则。之前不熟,就当交个有点意思的朋友打发时间,无伤大雅。
可得知他是她下属的弟弟,那就不行了。她至少在这个单位还要待十年以上,以后怎么跟同事相处,还怎么树立领导威信?
当然,还值得考量的一点是,他啄她那一下,除了有点意外和惊讶,那一刻竟没有其他任何感触,就像胳膊撞了嘴一般不痛不痒。
如果在从前,她不会觉得这很重要。
毕竟上唇和下唇、唇和舌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也没有摩擦出什么火花,可见嘴唇本身就没有什么敏感神经,所谓激情接吻也不过是情侣表达亲密和占有欲的方式。
直到昨天晚上。
仅仅是轻轻相贴,那种一股电流从尾椎直冲脑袋顶,如同炸烟花的体验,才叫她明白,原来接吻,真的会叫人肾上腺素飙升,诞生一种,爱和激情的奇妙感受。
可怎么偏偏就是庄谌霁呢?
她宁可是辜行青、李骧,再甚至是张思珩……
算了,张思珩不行,非得和他在一块,老爷子得跳起来把她崩了。
可庄谌霁也不行。
一来他们性格不合。
二来他们还有隔夜仇。
三来她绝不吃回头草。
真操蛋啊。
第28章
李骧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的女人。
她不化妆,衣着也不加精心修饰,总是常年穿着一件衬衫和长裤。
她身材瘦削,但不单薄羸弱,就像竹,与红杉、梧桐相较,枝干更为细瘦,但竹最不缺“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坚韧和“更容一夜抽千尺”的生命力。
她有那样一种笃定而游刃有余的气质,叫人站在她身边,便觉得能信任她、服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