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自虐地赏自己好几个兜巴星。
拍烂的虫尸与炸开的血汁是天然的绘彩,使阿达像是抹着满脸奇艺图腾并在夜间肚子觅食的的原始人。
阿达崴了几次脚,手肘的皮和膝盖的肉像是裂开的墙皮。
很奇怪的,阿达走路时磕磕绊绊,跑起来却比健全人还要迅猛,还要轻快,还要便利。
不然,阿达也不会因为履行多年跑腿的工作而获得飞毛腿的荣誉称号(阿达给自己取的名称,而大家只认可掰仔达)。
可以说,这条街上没有人和畜生能跑得过阿达。
人类用克制的怒火一笔一画地描摹畜生的名字。
嘬嘬嘬,嘬嘬嘬。
阿宝啊,得意的阿宝啊,你快出来啦。
你的死鬼阿妈在家快急出屎来啦。
嘬嘬嘬,嘬嘬嘬。
你个死狗,烂狗,閪狗,贱狗!
我屌你妈閪!
他妈的,二十块钱收少了!
阿宝,你就等着我把你做成龙凤煲吧! 阿达直起身,脑袋上多了一定褐色麂皮牛仔帽。
帽子是他在草丛里捡来的。
它完好无数,异常崭新,内衬绣着一串针脚细密的鸡肠,似乎曾经是某个男人的心肝宝贝。
阿达摸着帽檐,嘀咕道。
“唔,看样子是美国货。”
阿达喜欢拾荒,因为垃圾里总有好宝贝,像是半支烟,牛仔裤,锌皮罐子和粘着紫河车的死婴。
死婴是女儿。
女儿不值钱。
值钱的是可以卖给福建佬的紫河车。
他们爱用这东西炖汤,说是吃了能生儿子。
阿达有幸与他们交易过两次,只是最终都由于货不够新鲜而拒之门外。
阿达由此决定再也不做这种伤天害理且没有多少回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