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学校门口的宾馆时,他看到了那辆熟悉的电动车——那是她室友的车。
他站在马路对面,看着那辆电动车,看着宾馆的旋转门。然后,他看到了她。
穿着一件他没见过的裙子,挽着一个男生的胳膊,走进了宾馆。
他没有冲过去,没有打电话,没有发消息。
他站在马路对面,看着那扇旋转门慢慢停下。
然后他转身,走了。
没有哭,没有闹,没有任何反应。
像四岁那年一样。
范鹤霄看着那个背影。
瘦削的,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背着一个旧书包,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像一滴水汇入了河流。
他毕业了。
找到了工作。
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做策划。
他很努力。比任何人都努力。
他完成了一个又一个项目,方案写得比谁都好,创意比谁都新。
但他的名字从来没有出现在汇报的ppt上——取而代之的,是主管的名字,是同事的名字,是那些什么都没做、只会在最后关头抢功劳的人的名字。
他加班,通宵,周末不休息。
他的工位在角落里,旁边是垃圾桶,头顶是一盏闪了半年的日光灯管,一闪一闪的,像一只坏掉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