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间前脱离战斗。既然我们已经达成这一条件了,这一条可以不算。
不行!尹双看向白禾,殿下?
可白禾对此不置可否:一、双方自签订当日二十四时即第二日起宣布停战。联军舰队立即解散编制,自停战日起二十日内撤离启国领海。二、启国在停战后二十日内交还联军俘虏791人。三、启、玛、曼三国人民彼此友睦,大启与玛、曼二国约定建交,互设使领馆。附建交文书。
请等等。玛外长打断,你们没有保证俘虏的健康安全。
户部侍郎撇嘴:我们自己的灾民都吃不上饭,上哪保证俘虏的事儿?
这不行,你们不能虐待战俘,这是不人道的。
说着对面一群代表就要摆阵仗指责起来。
白禾抬抬手,吾皇宽仁,自不会虐待他们。但灾情严重,恐怕有疏忽之处。咳咳咳四、为确保联军战俘之待遇受人道主义保护,联军方所属二国向启国支付所有战俘衣、食、宿、行等全部开销。并付启国对战俘管理费:每人每日100元玛币。
玛、曼两方代表人都炸了:这不是要赎金?!
尹大人冷笑:战败国本就该割地赔款。
这条我们不能同意!
我方也不同意!
白禾可不管他们同不同意,趁着对面各自交头接耳议论时接着说:这些钱也可按签约之日汇率兑换黄金偿还。这是停战部分。附一建交约定:一、启国与玛国建立外交关系,互相承认对方国家政权,遵循和平、平等原则相互尊重对方主权。二、在对方首都互设大使馆,派遣驻外公使,以做外交工作,开展签证申办等合作。
大启同曼达的建交书是一样的。
关于建交我需要先向我们总统阁下汇报,再经过议会才能给出回应。
我方得先经过内阁。
于是建交的部分也作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