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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提灯 第43节(1 / 6)

顾有为第一反应是,伪造文书流放二千里。

而文书在手他脸色剧变,尤二身为庄府家生子,出生即为庄家家仆,可半年前,他的身契由庄府转为邹府,时间差不多在余宝山买下尤二前后。

余家这对白痴父子,果然被人联合起来做局,买仆从不知查问来历,还当他和日骰金是雇佣关系,若非摊上孟友命案,老宅必然不保。

李卫正的卖身文书则更令人意外,所签缘由俗称欠债违约。

平民因贫困或灾荒向个人、官府借贷,若无法偿还债务,依律允许以劳役抵债,这类“债务奴仆”会限制奴役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李文正欠邹万堂八千两,卖身文书却只有半年,别说少爷劳动力还挺贵。

待往下细看,顾有为不由惊骇,李文正签字画押的日期正是他死亡的当日。

这种因为债务引发订立的私契,理应报备县衙户曹,确保签立卖身双方自愿,由衙门审查盖印批准后,才能变更户籍。

邹万堂仓促之下尚未到长安县报备,没有印章就不能证明李卫正是自愿,一纸“卖身契”是否有效,完全系于那个鲜红的官府大印之上。

顾有为以为找到了破绽,目光一动只见文书末尾,赫然盖有京兆府的大印。

“大人还有何疑问?”邹万堂端出胜券在握的亲切笑容。

奴仆非“人”,他们只是主家的“财产”,私自打杀罪奴顶多仗一百,对邹万堂来说不过十斤赎铜而已,顾有为一时不知如何消化眼前的局面,将文书呈给崔户。

贵人们动动手指,用良贱划分人命,生杀予夺就成为制度阶级的专有权力,也成为他们逃避制裁的手段。

顾有为挣扎出一点理智,开始思考若无法将邹万堂定罪,无论如何也不可助他洗脱杀害高崇的罪名。

“邱子章已死,崔大人怎么还不将邹老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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