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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潮日记-3(2 / 5)

划破了他胸前的一块皮肤,他流了很多血。

他最后得到那首歌了,歌名是《阿卡狄亚在下雨》。我忘了写歌的人叫什么名字。

他和那个人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当时有好多人在金水湾的别墅里聊天,打牌,看电影。有人用地下室的音响放音乐,放的是黑色安息日的歌,《god is dead?》。余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抱着一把吉他,抽着菸,看着夜色。一个人站在外面的泳池里朝他吹口哨,喊他beauty,喊他宝贝,他就跳下来了。他落进泳池,几乎趴到那个人身上,和他搂在一起接吻。第二天,那个人就成了余晨的男朋友。他的第一个男朋友。

我很清楚我身上的破坏慾是摇滚带来的,摇滚会为此负责,但余晨不是。他的破坏慾是天生的,是从母亲的子宫里带来的。我猜他努力进化过,但是进化失败了,就只好把破坏慾保存下来,留给自己。他没有其他的选择。

我们有时很相似,像家人,像同类,有时又很不一样,像无法互相理解的陌生人。

我去红彗星看过余晨的演出,他很少在台上老老实实地唱歌,一般都又跑又跳,不是用话筒打这个观眾的头,就是打那个队友的屁股。只有那么一次,我看到他脱掉上衣,从后面抱着贝斯手唱歌,眼睛半睁着,安安静静的。粉色的灯光追着他,他的黑色指甲在光里摇摇晃晃,宛如一群飞虫。

那次他唱完,一下就离开了内格罗尼,走到台前坐下来,一边擦着汗溼的额头,一边和观眾说话:“我问你们,你们杀过人吗?”

台下观眾此起彼伏地回应他。有人老实回答,没有!当然没有!有人笑骂道,操!怎么可能!还有人高声叫喊,杀过啊!梦里杀过!

余晨对着话筒笑,笑声从话筒里传来。他说:“昨天晚上,我很想杀人。”他侧过身,朝内格罗尼抬了抬下巴,说,“我遇到这个人后,不光想杀了他,还想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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