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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潮日记-3(1 / 5)

12月1号,晚上,woodboom在雕塑有一场演出。雕塑是竹山路上的一家酒吧,二十年前就开在那里了。没想到二十年过去,它还在那里。上台前,薇薇安塞给我两个橘子,我把它们剥开,吃了。演出时,有人在台下拽我的鞋,我的袜子,我就把橘子皮扔到他们脸上,头上,眼睛上,他们爆发出一阵又一阵激烈的笑声,像拍打岸边的海浪。

我在woodboom待了五年,砸坏过十一把吉他,我控制不了。每次演出结束,我都会用吉他砸鼓手的鼓,要是还没尽兴,我就会砸鼓手,砸自己。观眾都很兴奋,在台下尖叫,推搡,我也很兴奋,有时我会以为自己已经摸到了天堂的大门。

但在前不久的森林音乐节上,我没有破坏任何乐器。不是不想破坏,而是我忘了。那天……那天薇薇安在后台对我说,她过一阵要离开月城了。我问她,你要去哪?她说,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亡命天涯吧。我说,如果你留下来,整个月城都是你的。她摇头,说,不,犬潮,你不明白,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是我的。我要去冒险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上台,又是怎么熬过整场演出的。下了台,薇薇安朝我走过来,站在我边上和我说话。

她问我:“你怎么咬着三根菸?”

我眨眨眼睛,说:“我在抽菸,但我忘了自己在抽菸。”

是的,我忘了。真的忘了。

但我还记得自己不是唯一一个有破坏慾的人,余晨也有。

他曾在花盆里拔出过一颗仙人球,摇摇晃晃地跑去厕所,把手上的血抹得到处都是,不停在镜子上画笑脸,画哭脸,画三角,直线,圆。还有一次,他喝酒喝多了,整个人趴在墙上,一个劲地撕墙皮,吃墙皮。他吃得手指,嘴唇,下巴全都一片灰白,好像《白魔鬼》里的殭尸。更早之前,他还用摺叠刀抵着自己的脖子,笑容满面,逼别人写歌给他,那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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