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夺去了注意力。
吞咽动作是印在骨子里的,口感浓烈的烟草味让人着迷。她的眼睛眯着,目光有些涣散,太久没有喝过这么多的酒了。
就在迷迷糊糊如坠云端的感觉里,有个人突然拨开了人群,拽住了她的手腕。
在一片探究的目光里,他从上衣口袋里抽出十几张纸钞,扔在了桌上,然后带走了她。
女孩是摇摇晃晃的,有些跟不上他的步伐,她本能的觉得这个眼熟的男人带着一股怒意,拽着她的力度很大,手腕隐隐痛起来。
就在走过下海滩那片鹅卵石路时,高跟鞋突然卡在了石头的缝隙间,她终于跟不上他的脚步,狠狠向前摔去。
意料之中,他稳稳地接住了她,在摔倒的前一刻,她扑在了那个气味熟悉的怀抱里。
“你……是混蛋。”
替她脱下高跟鞋,再把她背起来的时候,女孩还在挥舞着无力的拳头,砸在他身上,不痛不痒,嘴里念叨来念叨去就是那么几句骂他的话。
只是走了没几步,她突然狠狠咬住了他的肩膀,叼起那块肉反复地用力,像想要尝到血腥味的小兽,报复性地啃咬着嘴下的猎物泄愤。
姜卑的脚步顿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
他知道她为什么生气,也知道她一直在等待他的解释。
让她开门,她不吭声,抱着他的脖子不肯下来,姜卑只能开了自己的房门,把她放到了床上。
肩膀处的皮肉传来的痛感不小,他摸了摸那块地,果不其然摸到了一个很深的牙印和被锋利的犬齿咬伤的血迹。
“要洗漱吗?”
唐枝从床上爬起来,他看见一张怒气冲冲的脸,恶狠狠的向他扑过来。
他没有躲闪,只是静静地等待着。
直到女孩伸手抱住了他的脖子,将头埋在了他的胸口处,他才感觉胸腔中,那颗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