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沙沙响,软软的,像踩在一床金色的毯子上。
长庭知走在余赋秋身后三步远的地方。
这些年他养成了习惯——跟在后面,不远不近,刚好能在意外发生时冲上去的距离。
不能太近,近了会让他不安;不能太远,远了来不及护着他。
余赋秋走在前面,盲杖轻轻点着地面,一下,一下,节奏很稳。
他已经走了三年了。
三年来,每天都是这条路。
从家到那家小小的店,从店到家。
不长,二十分钟的路程,余赋秋要走半小时,因为他看不见,因为他要慢慢地、小心地点着盲杖,试探前面的路。
长庭知就跟在后面,陪他走这半小时。
一步都不差。
今天有点不一样。
风比昨天大,叶子比昨天多,路上被落叶铺得厚厚一层,几乎看不见盲道的黄色地砖。
长庭知的目光一刻都不敢离开。
他盯着余赋秋的脚,盯着那根盲杖,盯着前面的路。
他想开口提醒,但终究也只是张了张口没说出去,只是用手触碰了下余赋秋,自己去前面捡落叶。
他不敢。
他的声音会让余赋秋想起那个人。
那个人已经死了,死在三年前的手术台上。 现在他叫沈昭铭,是余赋秋的朋友,是陪他走过最难那段日子的恩人。
不是那个人。
永远不能是那个人。
他往前快走了几步,弯腰去捡——
就在他低头的那一瞬间,余赋秋继续往前走。
盲道在前面延伸。
而盲道正中间,横着一块石头。
灰扑扑的,不知道哪来的,就那样挡在路上。
长庭知没有看见,也不知道余赋秋摘下墨镜,看着他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