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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七阁 > 修罗场艰难求生法则【NP】 > 233:过去

233:过去(4 / 12)

“我要成为他那样的人。”

那晚她在日记本上写下这句话,笔尖几乎划破纸背。

她太年轻,太急于证明自己配得上这身警服,配得上腰间的枪。师傅老陈带她出的第一次现场,是城西废弃化工厂的毒品交易点。行动前,老陈拍着她的肩,一字一顿:“丫头,记住,我们是警察,不是杀手。能不开枪,绝不开枪。真要开枪,也得对得起这颗子弹。” “知道了,师傅。”她答得干脆,心里却憋着一股劲,要亲手抓住那些渣滓,要像元廷桓那样,在关键时刻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时机来得太快,也太过讽刺。

那是个下着冷雨的深夜,她和老陈在棚户区蹲守两个小毒贩。对方很警觉,交易到一半突然拔腿就跑。老陈低喝“追!”,她冲在最前面。雨水模糊了视线,巷子又深又黑,那两个身影在拐角处一闪。

她看到了其中一人伸手入怀的动作。

“站住!警察!”她厉喝,拔枪。

也许那人只是想掏手机,也许只是摸烟。但在那个瞬间,在肾上腺素飙到顶点的刹那,在“成为英雄”的渴望和“不能放跑罪犯”的执念驱使下……她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在狭窄的巷道里炸开,回声尖锐刺耳。

然后是第二声,第叁声。

她记不清自己开了几枪。只记得子弹撕裂雨幕的尖啸,记得黑暗中爆开的火花,记得有人惨叫倒地,还有老陈嘶吼着扑上来压住她持枪的手:“严思蓓!你他妈疯了吗?!”

手电光柱扫过去,照亮了地上的两团黑影。不是毒贩。

是附近工地下夜班抄近路回家的两位普通老百姓。一个腹部中弹,血混着雨水在地上漫开;另一个蜷缩在墙根,左肩胛处爆开一团模糊的血肉,子弹巨大的冲击力几乎将她整个人掼在湿滑的砖墙上。

没有毒品,没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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