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吧?”沈若华笑了,那笑容很苦,“他为了你,连傅氏都不要了。傅氏是他的命,他从小就在那里长大,他把所有的心血都投在了那里。现在,他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了。”
盛眠的手攥紧了膝盖上的衣料。
“阿姨,我没有让他——”
“我知道你没有让他这么做,”沈若华打断她,“这正是你最厉害的地方。你什么都不用做,他就愿意为你放弃一切。盛眠,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意味着他爱你。爱到失去理智,爱到不顾一切,爱到连他妈都不要了。”
沈若华的眼眶红了。
盛眠从来没有见过沈若华这个样子。在她的印象里,沈若华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冷冰冰的、刀枪不入的。但现在,她眼眶红红的,声音发颤,像一个普通的、为儿子操心的母亲。
“盛眠,我不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是盛家的人,不是因为你家穷,不是因为你是拖油瓶。我不喜欢你,是因为你把我儿子从我身边抢走了。”
盛眠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小时候,跟我很亲的,”沈若华的声音很低,低到几乎听不见,“他每天晚上都要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他发烧的时候,只让我抱着。他摔跤的时候,只找我哭。后来他长大了,上了寄宿学校,一个月回来一次。再后来他出国了,一年回来一次。现在他回来了,但他心里只有你。”
盛眠的眼眶红了。
“阿姨,我没有抢走他。他是您的儿子,永远都是。”
“是吗?”沈若华看着她,“那他多久没回家了?他回国这么久,回过几次家?他有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吗?没有。他的电话只有宋辞能打通,他的行程只有宋辞知道,他的心里只有你。”
盛眠的眼泪掉下来了。
“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