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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见知府(3 / 4)

经有不少人在等着。

人群里小声议论:“他就是那位陈神童。”

“他不是扰乱考场吗,怎么还被放出来了?”

“难道他真是被衙役陷害?”

议论声虽小,还是钻进了陈砚的耳朵里。

陈砚眼观鼻,鼻观心,装作没听到。

龙门大开,陈砚踏步而出。

再往后第三场,再没衙役守在他的号舍门口,倒是有巡逻的衙役会好奇看过来,却也是一看就走,并不恶意。

陈砚就知道,府试这一关他过了。

至于此事背后的官吏如何处置,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不过,他不介意等放榜之后再添一把火。

府试考完后,陈砚师徒三人并未离开,而是在客栈里等放榜。

贡院里的官员们却是争论不休。

夏同知认为陈砚三场文章都极好,该为案首,赵通判极力反对:“此子品行有失,必不可为案首。何况他出了号舍,所写文章究竟是他自己作的,还是旁人作的,谁说得准。”

夏同知道:“当日我亲自收他的草纸,与他在府台大人面前所作文章一字不差,如此还不足以证明这些雄文皆产自他之手吗?”

赵通判并不想将陈砚大闹考场之事反复提起,以免牵扯更多。

只是陈砚想要得案首,他是万万不肯的。

赵通判便指着陈砚的试帖诗道:“此子文章虽做得不错,然试帖诗写得全无灵气,与他人相比差远了,这府试也是考试帖诗的。”

大梁府试,最看重的是四书文章,其次是五经经义,再往后才是试帖诗。

按理说,陈砚的文章已经足够得案首,可赵通判紧抓试帖诗不放,夏同知也没话好说。

两人争论到这等地步,就轮到主考王知府做裁决。

王知府思忖片刻,方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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