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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一零论天下(6 / 8)

彦直讲的“第三事”,竟是要改革当前的官制!而且他要改的还不是细微末节,而是三个最敏感的重症所在:

第一是要改革财权的审计制度,即引入新的统计方法,对全国财政与土地进行一轮新的梳理;

第二是改革司法,要把地方上的政务权与司法权分离开来,在县令之外另设法官,专管一县之法务;

第三条改革内容则是涉及到中央内阁的成员的遴选,原来明朝的内阁制度虽然已行百年之久,却仍是约定俗成形成的官场“潜规则”,内阁大学士在名份上仍然只是皇帝的秘书而已,部分人能够权倾朝野全靠权谋,自蒙古南侵以来,内阁的权力大到无以复加,但也没有明确的成文法确保其地位,李彦直认为天下要想长治久安,就得形成内阁首辅新的、成文的任命制度、任命限期和监督体系,并建议将如何监督大学士也提上议事日程。

这封书信读完后竟渗满了高拱的汗水,其实李彦直所提议的这些变革,在民间——尤其是东南沿海已有相当的现实积累。

比如“科举改革条”,自开海以来,东南的学术便蓬勃发展,对各种新学在开明士子中都十分风行,只是因不列入科举条目,研究这些学问的新秀们不免被老学究们批评为“不务正业”。

又比如财权审计与县级政务法务分立,在大明的新疆土如大员、南洋等地,市舶司总署所在的上海,都已经在实行了。

大明的制度与立法远远赶不上现实的变化,即便如徐阶、高拱等顶级官僚,对这些已经产生的变革也讳莫高深,中央官员对李彦直影响下东南的政务变化、财权变化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做,不敢说,以免触动整个大明的立国根基。

至于内阁成员的遴选,首辅大臣的去就,更是因循着“规矩”,而不敢明确地提出要将这些官场现状变成明文法实行起来。这两任的首辅徐阶、高拱架空了皇帝,在许多士大夫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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