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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归 第1节(2 / 6)

陆明臣撩起眼皮就能看到对面那张熟悉的面孔,看了七年,那张脸还和他们初见时一样,年轻、美丽、干净。

宋书华长了一张和他性格一样温柔清秀的脸,单眼皮、薄嘴唇和尖下巴,一头自然微卷的齐肩长发,吃饭时,他把一侧头发挂在耳后,完整露出右边半张脸。

他皮肤过于白皙,以至于右眼正下方的两个小黑点很显眼。两颗黑痣排成一线,同样的黑痣左边嘴角也有一颗。三个墨点不规则地排在他脸上,再搭配上他的五官,陆明臣总觉得这像一副抽象画,有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意义。

宋书华感觉到了陆明臣的目光,随后想起了什么,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绸缎小布包,放到陆明臣面前。

“什么东西?”陆明臣放下筷子,去拆小布包。

“是个手镯,今天送洗衣服在你风衣兜里发现的。”

陆明臣打开了布包,看到里面那只爱马仕的定制手镯,神情微变。

但他很快平复了各种情绪,淡淡看向宋书华,对方好像毫无察觉,仍慢条斯理地用公筷剔着鱼肉里的刺。

他熟练地把一整条鱼刺剔出来放到一旁,再把剔好的鱼肉和陆明臣面前的青菜调了个位置。

如果换个人,陆明臣会觉得他故意这么做,只是为了激起自己的愧疚感,但他知道宋书华不是。他只是习惯性照顾自己,帮他剔鱼刺这种动作从三年前他被鱼刺扎了喉咙去医院取出来之后就开始了。宋书华总是乐此不疲做着这些事。

正因为知道他不是刻意,陆明臣真的感觉到了一点愧疚。

“还有半个月就是我们结婚七周年的纪念日,记得吗?”

宋书华点头,准确说出他们纪念日的日期:“十二月十二月号。”

“手镯本来是给你准备的礼物,结果店里刻错了名字。”本应刻着lmc/ssh的手镯内侧,刻的却是lm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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