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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七阁 > 酒与北戴河 > 第66章

第66章(2 / 3)

便买点就行了吧。

那怎么成,罗明耸肩,小一万的东西,怎么能不谨慎?

这么贵?!

哎哟哎哟,罗明说我,你也该消费升级了,还买不起吗?

我去换上,做工是很精细,面料也颇有质感,和公司一起订的五百块钱一套的正装很不一样。墨绿色的西装外套显得人很挺拔,衬衣领口的位置还很细致地绣了一簇橄榄叶。

我立在镜子前,左右照了照,嗯,帅的。

罗明很兴奋,不顾我的抗议在我身上摸来摸去,说哎呀,不愧是我闺女,这小脸,这腰这腿,绝了!

我在他紧吹猛打下买了整套,刷卡的时候宛如掉肉。

去去去,我打掉他的手,好贵的东西!把你爪子拿下来!再给我弄脏了!

看你金贵的,他说,明天见张老师就给我穿上。

啊?这么正式?我觉得这件都能留着我结婚穿。

出息吧你!

我在高铁头等座东瞄西瞄,心说我之前来的时候还是绿皮火车硬座票呢。罗明说,卢总,你好歹是个总了,有钱有貌的,别整天抠抠嗖嗖地露怯。头等舱坐起来,豪宅买起来,豪车开起来,年轻貌美的男男女女约起来,别整天整的和苦行僧一样。

我转过头,瞟了他一眼,示意他:我没那种世俗的欲望,让我感兴趣的只是赚钱本身。

罗明又被我浇了盆冷水,叹了口气,点了点我布兜——那里经年累月揣着一盒烟。

傻帽儿,他低声说,你闻味儿也别闻北戴河啊,那烟不好的。

我的指头在口袋边摩挲了下,习惯二十一天就能种下,二十一天就能改。但要是持续了十数年,那就不只是习惯了。它是已经愈合的伤口,平常的时候安安静静,一到阴雨天隐隐作痛,痛到骨头缝都阴冷。

习惯能改,但本能是改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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