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都被领出了u家,然后分别乘上不同的警车被送往警察局。
因为我们乘的是两辆不同的警车,所以我就连跟u道别的时间也没有。我既没有听到她说“再见”,自己也没能说出口。这就是我跟u的最后一次见面,自那以后就没有再见过了……根本没有任何戏剧性的变化,这是一次毫无故事性的、充满现实主义感的、极其平淡的别离。
我的故事,关于十年前的精神创伤的内容就到此为止了。但是作为一种善后的处理,我还是稍微说一说之后的情况吧。虽然我个人认为这是没有必要的,不过,唔……有的时候画蛇添足也是有点用处的吧。
被带到警察局的我所面临的是极其执拗的盘问。因为在警车里面的氛围比我想像中的要平稳多了,所以我还以为他们没有产生那样的误会。不过在那样的状况下,站在客观的角度来看,我果然被看成是“坏人”了。或者应该说,在我和u离开u家之后,赶到现场的另一批警官恐怕是发现了二楼的尸体吧……于是,事件的严重性就一下子提高了不少。就算我当时不是为了给u讲“故事”而整晚没睡,在监禁生活中肉体和精神也已经变得疲惫不堪了,我的心差点就在严酷的审讯中屈服。当时我的脑子还闪过了“啊啊,是吗。原来无辜之罪就是这样产生的吗”这样的念头,不过幸好我的嫌疑很快就被否定了。
其中当然也跟u的证言有关吧,不过另外好像还有不少目击者看到了我被u用小刀抵着后背带走的场面……对于这件事,我不由得产生了“那些人至今为止都在做什么?”这样的疑问,不过总的来说,这件事也就证明了“完全不露破绽的犯罪是不可能的”这个说法吧。
关于逮捕监禁罪的问题,u据说是被宣布了不做处罚的判决……毕竟那只是小学四年级生做的事,结果就以一个烂好人的大学生陪一个小学生玩“绑架游戏”这样的解释来处理了。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个“烂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