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便是那种偷鸡摸鸡之徒,而且还是滚刀肉那一类的。
证人站在华瑞的身后,扑通就给跪了,行了大礼。不等知府大人问话,他就自言自语起来。
他说,有一天夜里,他经过相品楼的后巷,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趴着相品楼的后门,好像是在偷偷的交易着什么,只能听见只字片语,说什么配方。当时天黑,他只看见了个背影,并没看清是何人。但他跟在他后面走了一段,借由街道上灯笼的光亮,看清了,竟然是华溪。
华溪以为他是叫花子,还打赏了他一两银子,所以对华溪的印象非常深刻。
华溪听着听着就按上了额头,想哭!也不知道编剧是谁,就这样漏洞百出的故事也编得出来,当听众都是脑残吗?
既然是要偷配方,他怎么可能自己亲自去?还被人看见了?被看见了不打紧,还心大的给别人银子?让对方加深对自己的印象?
他就想问,正常人谁能这么干?脑袋是不是有包!编剧能不能尊重一下作案人的智商?
第72章
证人也算是城里小名气的癞子, 满口胡话,就没从他的嘴巴里听到一句真话。
知府能信他才有鬼。
况且华溪是什么人,真要悄咪咪的买卖人家的配方打发个下人去办即可, 干嘛非要自己亲自来, 是怕别人不知道咋地?请等着给别人留下把柄吗?
不管是误告还是冤告, 状告人都得挨一顿板子, 当朝廷的地方,是你家后花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
笑话!简直是藐视公堂, 藐视王法。当他是个是非不分的昏官不成?
知府是懒得再问证人什么话,直接把拿出签筒里一个签字丢到地上,荒唐至极, 将二人各打五十大板,以儆效尤。
啊,大人, 怎么还打我啊, 我是证人啊。冤枉啊大人。证人被衙役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