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对接的外国同事十分热情地来接我。
我和他客气寒暄,又一次觉得不可思议。
刚回到城里上学的时候,我一丁点英语都不会,那个时候我哥已经可以跟少年宫的外教对答如流了。
爸花了钱给我补课,那26个字母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外星人词汇。
在上大学前,我羞于开口说英语,总觉得自己发音有问题。
或许真的是沾了余柏言的光,我因为他努力学习考到北京,在那座城市以及那所还算不错的学校里疯狂成长。
谁能想到当年进城时一句how are you都不会说的我,在工作后跟国外的合作方接洽自如,又谁能想到,我竟然来到了国外。
我在同事面前装模作样,谈笑风生,就好像我真的是个有为青年。
殊不知,一切都是强撑罢了,一切都是虚假的。
这个爱尔兰同事很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高高瘦瘦,以我中国人的审美来看,他是典型的欧洲帅哥。
蓝色的眼睛,红色的卷发,像是电影里的人。
他说他叫damonte,很健谈,也很客气,说话时一直看着我的眼睛。
他不停地夸赞我的黑眼睛,说他很喜欢中国。
我没太多力气应付他,但出于礼貌,还是不冷不热地回应着。
他带着我先去了酒店。
公司下个星期会给我安排住处,damonte说那处房子和他家相邻,是他帮我租下的,只不过在我住进去前要重新打扫,最快也要下周才能入住。
我倒是无所谓,住在哪儿对我来说区别都不大。
酒店房间不错,damonte忙前忙后帮我拿行李、放手提包。
他如此殷勤,倒是让我有些不适应。
我告诉他不用这样,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自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