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个很灵异的缺点——基本不会弄丢自己的东西,唯独耳钉,取下来一次就必定失踪一次,并且是很难找回的那种。
单单在广州,就弄丢过三枚。简直见鬼。
而他又偏执得很,喜欢某样东西必定是持久且固执的。
从戴耳钉开始,他只换过一次款式。眼前这一枚,就是他换款式之前戴的最后一枚。
可惜戴了另一种款式不到一年,他就再没戴过耳钉。
为什么要换?因为范初影碰了他。
不想再跟他戴同一款。
尽管范初影的耳钉是因为他才戴上的,但他没想到他会一直戴下去。
当年在奥斯陆念书,他只是开玩笑建议他试一试而已。
一试就试上瘾了么?
可他正在毁灭他,以摧枯拉朽之势。
5
早上七点,晚眠的张存夜醒来时,身旁人还没醒。
也幸好她没醒,他才能根据自己的作息时间睡到想醒才醒。
可等他洗漱完,坐在藤椅上挂着耳麦听了会儿音乐,翻完了两份晨报,再回到卧室……
床上裹成一团的人还没醒。
一只懒鸟。
他关上门退出去,独自用完早餐,腕表上的时间已经快到八点了。
八点三十分时盛禾有个重要的会议要开,他估摸着,是时候摇醒她了。
虽然做这件事会令他自己都嫌弃自己,但还是要做。
于是当睡梦中的甘却被外界一摇一晃的力量弄醒时,一睁开眼就看见他冷淡神情中夹杂着一点自我嫌弃,看起来有点……复杂。
睡眼惺忪地冲他笑,“早呀。”
“不早了,”他俯身站在床前,一手撑在床上,一手轻掐她脸颊,“我上午有个会议,你一个人待在这里,别乱跑,知道吗?”
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