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热红酒把他熏得暖融融的,抱在怀里软乎乎:“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我藏不住事儿。”
“才不是。”伏天明挣脱我的怀抱,抬起头瞪我,眼睛亮亮的,很认真似的:“才不是藏不住事儿,只是这些事情无关痛痒,你才愿意讲呢。”
我一把搂回他,埋头亲他好看的唇角,这个儿话音说得实在太可爱了。其实,我也是在掩饰自己的讶异,伏天明比我想象的要了解我。
他每天穿着家居服,早上亲一下我嘴角,晚上又亲一下。这本该让我觉得踏实。
可我那时候总是不安,说不上来是哪儿不对劲,也说不好是什么感觉。
那阵子,伏天明还跟我显摆过他的战利品——我这几年换下来的四部手机,让他从柜子深处翻出来了
“你看,”他指着桌上排成一溜的手机,每一部都充好了电,想必每一部也都翻过了,“就像这些年的你,华丽变身。”
从前,让人把手机翻个底朝天,我肯定不乐意,可经过那些事之后,这都不算什么,也没有什么比他更重要。
我跟他说,其实我还有一个手机,比他想得还要神秘。
“还有三个座机!”他比了个暂停的手势,光着脚,跑去玄关,把他的联名限量钱包拿回来。
他打开钱包,从夹层里抽出一张纸条递给我。
“这是第一个座机。”他说。
我接过来。那纸条的质感居然没怎么变,好像软乎了些,但边角齐齐整整,一看就知道被人仔细收着。 我望着上头自己的字迹,听他在旁边说:“只是我没打过。我怕打过去叫你室友接,那个大块头肌肉男。”
我一下想起来了。这是我给他留的第一个号码!
大概是十年前了,那时候还没手机,只能在宿舍等他的电话。
“还有两个座机是你办公室换的,我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