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没事的时候喜欢翻看时尚杂志,偶尔研究一下菜谱,比较有小资情调。
马博文就很单纯了。
这个年轻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吃东西。
顶级的美食,他乐于享受,街边的烤串,他也不会嫌弃。
刘振现在每天给贝珍珍按摩,一个小时就有三百块的额外进账。
他手上有点闲钱,没事买点小吃啤酒什么的,请马博文吃出去宵夜,一来二去,很快就能混成好朋友。
“吃货,最容易收买了。”
刘振嘴角勾勒出一抹淡然的笑意。
他看人向来很准,他觉得自己这个决定,应该不会出错。
说到就做,十一点钟下班的时候,刘振对几个同事发出了宵夜的邀请。
张雪梅以要保持身材为理由拒绝,而霍祛病拒绝的理由更加奇葩。
“过午不食。”
这个人的生活规律和华夏古人一样,每天只吃早晨和中午两顿饭!晚饭都不吃,更何况是宵夜了!
所以只有刘振和马博文两人去夜市了。
身体强壮的人,吃的都多,要不过去的武术家们怎么都是个顶个的大胃王呢。
想想一箭定天山的薛仁贵将军吧,人家能打是能打,吃饭不是按碗算的,都是按“桶”来算的!
两个医生平时都有锻炼的习惯,身体很不错,胃部容量也很大。
他们一通黑吃海喝,各种蔬菜羊肉烤串吃了上百,炒饭炒面可劲儿的造,啤酒都吹了六瓶,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要不是为了保证第二天照常工作,恐怕他俩能他吃到天亮。
男人之间最铁的交情虽然是一起扛枪,一起嫖·娼,一起坐牢。
但是,绝大多数友谊,都是在餐桌上建立的。
一顿饭吃完,刘振明显感觉到,马博文对他似乎更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