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七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七阁 > 特殊案件调查 > 第三一三章 回家

第三一三章 回家(5 / 8)

我看得出吴队长自己都是挺纠结的,便轻轻地扯了他一下。吴队长登时会意,和我走到亭子外面。

“这个案子,虽说都真相大白了,”我小声地道,“但如果要定罪,恐怕很难。”

吴队长皱着眉头:“是,要人证没人证,要物证没物证。只有她自己的口供。” 这是自然的。当时在那个公寓里发生的事,只有三个人知道。受害人柏钞已经死了(我还真不想说柏钞是受害人,但就他被杀一案来说,他确实是受害人),凶手老爷子也病死了,只剩下一个黄芸。公寓里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拨人了,证物不是被湮灭就是被污染,除了能证实柏钞死在那里,还能证实什么?如果黄芸一口咬定,她爸从来没去过公寓,她只住了几天就走了,也不知道柏钞是怎么到那儿的,我们又能有什么办法?

我:“她顶多也就是个包庇罪吧。就算有证据,能落实这个包庇罪,考虑到前因后果,她是很有希望轻判的。”

吴队长皱着眉头,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点了一个头:“缓刑的可能性很高。”

我连忙道:“是呀,这还是最顺利的情况。”再次强调,“实际情况是,除了黄芸自己的口供,我们真是一点儿证据都拿不出来。”

法律明文规定,仅凭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口供,是不能定罪的。

吴队长心里明白得很,不用我提醒。

吴队长沉吟了一会儿,便道:“这样吧,笔录还是要做一个的。但是今天,”看向黄芸,“是你儿子的生日?你明天再到市局一趟吧。然后……能立案就立案,不能立就不能立。”

话说到这份上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连忙点头:“对对对,能立就立,不能立就算。我们一切依法办案,照正规程序走。”

黄芸不傻,很意外地看着我们。

周海呵呵一笑:“还不赶紧回去,你儿子,还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