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本事了得,随从打猎或者找寻人马很是一个好手,唯一的问题是,大约因为在外境小国长大,听不懂大晋官话,只听得懂这个,”季钦举了举手边哨子。
“还有这样一段故事……”阮清攸听了也不免发笑, “边疆生活,似乎真的是很有趣味。那现在你回了,猎犬在何处呢?”
“我外祖父养着呢,”季钦笑, “我们还给狗取了个名字,就叫骨哨。不过我当时进京匆忙,忘记将骨哨留下,中间回去了一趟,恰赶上狗出了门,又忘记放下,老头子若再想起来,估计要头疼了。”
“它还会出远门?”
“会啊,它自己识路,又能够捕猎,在大营待烦了就出去走走,若想叫他回来,只能用骨哨。”
阮清攸没养过狸奴或者小犬之类的宠物,听闻很是觉得不可思议, “这样厉害呀!”
“是啊,骨哨个子高大,站起来大约能到你肩膀处了,”季钦道, “下次带你回边疆,我们便用骨哨唤它回来,但你不要怕,它性子温和得很。”
“嗯,”阮清攸点头。
一次又一次,他对边疆的向往,在缉风的口述中,在季钦的一次又一次渲染中,加重越发, “待你忙完,我便随你回去。”
听了这话,季钦故意问:“若我忙完,便能待在边疆不回呢?”
“那不就也随你待在边疆,便不回了?”阮清攸回。
反正他早已家破人亡,举目之亲,说来说去也就只有一个季钧希,季钧希在哪儿,他便去哪儿,就这样简单。
季钦未料他斟酌良久不敢开口的问题竟就这样在一句玩笑话中得到了肯定回复,震惊之后便是久久绵延的心暖,他轻轻抱住了阮清攸的腰,很是贪恋地呼吸着这人发间木槿花的味道, “若辰光住脚,停在这一刻便好了。”
良辰美景,佳郎在怀,他当真是不想走。
但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