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了才会喜欢他,傅从择笑了,这和永远不会喜欢他没区别。
试问一个普通人,正常的人,会失忆的概率会有多大,就跟被雷劈似差不多的吧。
傅从择站到程祈面前,他缓缓朝程祈靠近,那姿态,程祈都不怀疑,下一刻他会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亲吻他。
程祈抬起胳膊横在他的傅从择之间。
“大街上,别乱发疯。”
“发疯?程祈,你没有见过我真的疯的样子。”
“你还没有疯吗?”
“那天在某个包间里,你觉得你不够疯?”
程祈可不会忘记那天傅从择都对他做了什么,可以说除了最后的那一步,傅从择将他的身体给翻来覆去地戏玩过,程祈可不会连这种事都给忘了。
“不算,如果我真的发疯,你会连站在这里的可能都没有。” 到底如何发疯,傅从择又没有明说,他不说,程祈同样不猜。
说来说去,都是喜欢不喜欢。
就没点别的新意了。
“傅从择,你被车撞吧。”
刚好有辆车开过来,速度过于快了,一阵冷风刮过,程祈对傅从择来了句诅咒他的话。
傅从择笑容更大了,彷佛程祈无论对他说什么,都只会让他更开心一样。
这个人比他还先发疯。
程祈抿了抿嘴唇,傅从择想跟就继续跟吧,反正他不会按照既定的剧情线,他跑去发疯再失忆。
这次换傅从择失忆?
程祈不免这样想了一下,随后就摇头了,傅从择恐怕很难失忆。
所以他们之间,就继续这样吧。
看谁能耗得过谁。
逛了一圈,程祈觉得差不多了,就转身往公司方向回,傅从择依旧跟着他,两人不说话,但没有人会觉得他们是陌生人,因为傅从择望着程祈的眼神,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