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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闪婚日常 第56节(1 / 6)

那年赖四路过卫校的时候,碰到有人打架。五六个人欺负一个,被欺负的少年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却依然不服气。他找准机会抓住其中一个,竟然硬生生的把那人的耳朵咬了下来。

赖四在一旁看热闹,觉得这个少年倒是个狠人,于是让手下搭了把手,把那几个人收拾了一顿,赶走了。

那个少年就是十七岁的常易。

十七岁的常易个子还没有长起来,比现在还要瘦,感觉一阵大风就能刮跑。因为营养不良,头发也是不健康的黄色。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和磨得几乎要露脚趾头的鞋,浑身上下都写满了“穷”和“惨”,但唯独那还双眼睛,亮的吓人。

赖四忽然在他身上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那个被生母抛弃,又被生父打得半死,被铁链子拴在狗窝里,和狗抢食的赖小娃。

赖四说你以后跟我混吧。

常易看着赖四身边的几个人,冷笑了一下。

他说别以为你救了我,就可以让我当你的走狗。

赖四说不想当狗也可以,你跪下来给我磕三个响头,我认你当干儿子。

常易没搭理他,转身就要走。

赖四说你尽管走,但是那些人随时都会来找你。他说你不是每次都有好运气能碰上我。

“小伙子,有傲气是好事,但是能认清形势的,才是真的聪明人。”赖四说真正厉害的人,都是懂得借势的人。

常易回头看向赖四,他说你的势力很大?

赖四笑而不语。

常易又问,如果我想要一个人死,你也能帮我?

“为什么要让我帮你?”赖四似笑非笑:“你完全可以自己动手。”

常易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就跪在赖四面前,结结实实的磕了三个响头。

从那之后,常易就成了赖四的干儿子,但是除了赖四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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