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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致富经 第114节(4 / 6)

到时候回去多买点螃蟹。

可惜准备好的计划,总是会被意外打乱。

接了个电话,程煜无奈又歉意地对宋知玉道:“我晚上得先出去一趟,有个合作过的工地老板,在外面喝醉了,那边打了我的电话,我去把他接出来,等下晚上再回来找你。”

作者有话说:

关于孩子用的ta

男主用他,是因为他不知道孩子性别,一律用通用形容人的他

女主知道是女儿,所以用她

第126章◇

◎救人◎

要是一般的生意伙伴, 喊他过去付钱还要接人,程煜肯定是不会去的。能让他开口,宋知玉了然地点头。

“去吧, 注意安全。”

“我之前给过你备用钥匙,来的话自己开门进来吧。”

她这才注意到了程煜身上新出现的新装备。

——大哥大。

在这个时候, 这东西可是个稀罕货。

许多人家里连个座机都没有呢, 能有个大哥大,说出去能让一村子里的人都围着你打听。就算是在老板圈子里,这东西都是很涨面子的。

毕竟价格摆在这里。

最低都要两万多。

不是手里有钱的人,可不能掏出它来。

那么——程煜的这个是哪里来的?宋知玉可不觉得,程煜突然能赚那么快, 连大哥大都买得起了, 他们俩的房子首付可都是东拼西凑的呢, 还有办公室的租金, 和各种货物的押金, 说是老板,其实他们夫妻俩都是每个月翘首以盼等着财务打款的穷人。

程煜的那些钱, 顶多就是给吕凤英他们再给一点, 要让他抽出来买个大哥大,非得变卖家当不可。

宋知玉不觉得他是这样的傻子,公司刚起步, 哪里会去卖家当。

“这个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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