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再次开局,许博洲抹了抹巧粉,将杆子递给了周晚,让她先打。见她前两次都没击中,他提议,要不不玩了,但已经被激起胜负欲的她,瞄准球,精准挥杆,动作越来越娴熟。
他侧身靠在球桌边,看美人打球,是一种享受。
周晚赢了,撑着球杆说:“既然你剑走偏锋,那我也不客气了。”
“ok。”许博洲很随意。
反正目的是让他输光身上的衣物,于是她挑了一个很久远的事问:“我14岁的生日,许了什么愿望。”
“你没有许愿。”许博洲思维清晰:“因为从小你就说,愿望应该放心底,说出来就不灵了。”
周晚真想知道他的脑袋是什么做的,好像关于她的每件事,他都事无巨细的记得一清二楚。
他并不是什么记忆力超群的人,只是长了一颗“周晚脑袋”,自己有些事,他都想不起来,但只要是关乎她的,他全部刻进了脑中。
许博洲替她回忆:“生日那天,你拉着我去书店,你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一本书,书名是川端康成的《藤花与草莓》。”
周晚惊住,被提醒后,仿佛一切历历在目。
顺着回忆,许博洲扯到了一件青涩的事:“而且那天对于你来说,不仅是生日,还是另一个很重要的日子。”
“什么、日子?”周晚的生活被大量的生意、社交填满,连日程都要卫也提醒,她很少有时间去回忆那些年少时期的事,如果不是和许博洲重逢,或许,她早就忘了自己还有过那么多有趣、鲜活的时刻。
许博洲望着她说:“是你初潮的日子。”
周晚又惊又羞:“这种事,你干嘛记得这么清楚?”
许博洲身体斜靠在球桌上,懒散的耸耸肩:“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和唯一一次,给女生买卫生巾。”
周晚想起来了,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