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再加上那奴才往日处处周全的履历,本就理亏的陛下开口施舍个恩典,也并非不可能。
哪怕回不了养心殿,打发去个热河行宫,好歹是保住了性命。
可她并未这么做,反而一心想杀之后快。
这是为何?
难道是因为进忠害了凌云彻,她爱凌云彻不能自拔,所以恨毒了逼自已除了凌云彻的“罪魁祸首”?
怎么可能。
她卫嬿婉最爱的人,从来都是她自已。
亲娘她都舍得出去。
更何况是一个本就该死的凌云彻。
是…了…
凌云彻难道不该死吗?
她怎么可能放过凌云彻这么大个隐患?
她该在得宠后的第一时间就杀了他以绝后患!
怎么可能一次次的死保他,还日日带着老情人的定情信物?
她若当真这般蠢钝,又怎么可能从一个宫女,一路爬到皇贵妃之位?
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凌云彻那点子“青梅竹马的思慕之情”?
卫嬿婉是没被爱过。
家人当她是从不抱怨的摇钱树,皇帝当她是个听话乖顺的玩意儿。
所以,她想守的其实并不是凌云彻这个人?
而是那份,她在别人身上求不到的“爱”?
那算爱吗?
那些在自已随时都可能被启祥宫折磨至死时,那些“哪个奴才不被主子打骂”、“忍忍吧,能怎样呢”的飘渺言语,那算爱吗?
如果这些都算,那进忠的爱,可比凌云彻更甚。
所以,她到底是犯了什么癔症?
瞧着攥着金钗,一字一顿对进忠说“恶心”、“阉人”、“凭你也配叫本宫嬿婉”的昔日自已,卫嬿婉只觉得心被挖走了一块。
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