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封建余孽。”
纪肴感慨:“笙笙你真重色轻友。”
我被戳中,无言以对,默默地坐下了。
陈栖这个傻白甜,从来不记仇。他大人不记小人过,一挥手就提议请我们吃饭,纪肴欣然同意,我更欣然地同意,我哥附议。
京鸿的夜色漫无边际,笼罩着整个城市。天子脚下的地方,夜间处处灯火辉煌,简直是把纸醉金迷这个词具象化了。纵使在这里住了好几年,每当看到夜晚的景色我依旧觉得震撼。
我降下车窗,陈栖那辆骚包的拉风跑车从我们车边呼啸而过。
这种不要命的开车方式,我一直不敢苟同。
我升上车窗,由衷地说:“幸好我没坐他的车。”
陈栖选的地是浮生居,寸土寸金的有名饭店。我站在店门口真情实意道:“少爷大手笔。”
他白了我一眼:“少在这装,你哥现在一点也不穷,平常是虐待你了吗?”
我哥从车上走下来,正听到这话,先不慌不忙地给我披上了毛呢大衣,然后低头在我耳边轻声道:“听到没有?你男朋友有钱,喜欢这家店我就买下来。”
我大惊失色,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吗?快哉快哉。
哦,好像现在我就是有钱人。
我居然是有钱人?妙哉妙哉。
浮生居的饭菜,味道怎么样我不好评价,样貌是一流的。每一道菜端上来的时候我都要很没见识地“哇塞”一声,“哇塞”到第三声时,我哥终于忍不住了,带着笑意看向我:“要不要这么丢人?”
我恬不知耻:“我是土狗。”
或许是很久没有见面了,这顿饭吃得非常愉快。我哥应该没怎么吃,他一直在给我夹菜————我的右手还在康复期,暂时没有适应左手夹菜,所以由短期丫鬟卜千秋代理。
最后我甚至还喝了酒,事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