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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七阁 > 路人甲拥有万人迷光环后 > 第11章

第11章(3 / 3)

有几个她小时候吃过的品种,她拿了一个去结账,结果价钱比小时候贵两倍。

……好吧,真是人非物也非。

她拆开包装扔到垃圾桶里,远离了人群,挑了家购物中心,坐在它外面摆的椅子上。

她的公司制是朝九晚五,还有周末,搁哪个打工人眼里都是令人羡慕嫉妒的,她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那四个人的手笔——还是小时候的味道,虽然贵了些。

乌合咬了一口雪糕,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车辆,忽然冒出一个疯狂的念头:她想回老家。

她五岁时被父母带来这个城市,记忆里没有太多印象,只记得他们当时都笑着,很开心的样子

七岁时父母向她笑:“小合乖乖呆在家里不要乱跑哦,一个午觉起来我们就回来了!”

但一觉睡起来后她等到了天黑,回来的不是父母,而是警察。

公安局将房子存储,等她到十八岁可以来继承这笔遗产。

但她到了毕业才再次住了进去。

她想回老家,那个有些落后的县城。

父母的骨灰她保存着,死活不让院长拿走埋葬。她放在床头,就好像父母还在身边,于是一直保存到了现在……

她可以带着它回老家去,埋在那里。

最后一口吃完,她将木棍也扔掉,身后有人叫她:“阿合。”

乌合转身,看见了钱司煜。

他脑袋探出窗,高兴的向她招手:“好巧,我送你回去吧。”

乌合没说话,摆了摆手,不管那人失落的表情,转身跑进人群。

她……或许应该悄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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