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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七阁 > 我遗落在一九九八年的爱情碎片 > 02. 13th act-拥别

02. 13th act-拥别(8 / 16)

这一桌,看看时间,竟然已逼近八点半,难怪那位漫不经心的工读生隔着柜台频频对我放送有如憋尿小童的表情;由于除了芋头以外的食材几乎都吃完了(这点暄和我有志一同),不如趁现在买单吧──每个月1,200元的津贴不用白不用。

我好整以暇地走到柜台,正当我掏钱之际,暄已快步推门而入,将我的皮夹轻轻夺走,低声道:「都说好请你了,这个先没收。」接着转头说:「不好意思。刷卡。」工读生如释重负地送走今晚最后一组客人。

「怎么啦?终于要被召回了吗?」一百七十八公分的我将脚步放得比平常稍慢。

「哪有那么容易?想召我回去除非地震或跳电。」比我矮十四公分的暄是急性子,反倒是走在我的斜前方。

「这么大牌喔?」我边说边向她伸手想拿回皮夹,毕竟不是每件事都想让暄知道。

「我哪有?不能惯坏那些值小夜的…子邑,黄灯了!快!」

也许是暄会错了意,然后,她的手就这么伸了出来牵着我的手(又或者说,让我牵着),总之,我脑筋打结地和她一起跑过地上还没画斑马线的南科三路。

等回过神来,握在掌心的已是自己的皮夹,暄的手好端端地插在裤袋中,要不是她有点儿脸红,我想我的大脑会自动判定为幻觉或是妄想等类;由于脑海中的空白尚未淡去,以至于她讲了两句什么我没仔细听清楚。

「什么?你刚说你怎样?」

「我说我…嗯~你怎么还留着这个?都破了,这样会漏财喔~」

暄指的当然是她七年前送我的入伍礼物兼毕业礼物,当时是在新竹城隍庙旁的手工艺品店买的,因为珍贵,所以不贵。 …你就快要去当兵了,所以就买这个顏色。

暄这么说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串冰糖葫芦,我记得非常清楚;看着手上这个军绿色的正方形皮夹,当时的情景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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