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会得到快乐、一个本来百般虐待女主角的男主角忽然略施温柔,女主角就从施捨得到幸福……
没错,作者就是『他』,观看文本的人是『他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套剧,有些剧格外受欢迎——名人演员的剧本;有些剧演出过一次,没有什么观眾,如街边一个露宿者的一生。而我的一生——我楚兆春与樊梦的关係——这可算是一个大剧本中的一个章节。这个章节必定有作者,而且作者主宰我的心意,或者这一刻我作出的反思,都是出自『他』——作者——的笔下。」
以上是节录自《春梦》原文的一段,是楚兆春梦笔记中的反思。
这里写得清楚,「他」就是作者,而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间接地来自读者的需求,大部分的作者都想讨好读者:亦即是说,不只我,你也是「他」的一分子。在文章里,作者便是上帝,是绝对的权威者,他注定了角色的命运与行事方式,那么,角色有机会衝破作者吗?
角色有机会从作者的手里取得自由吗?樊梦便是一个试图从作者手里取得自由、反抗作者的角色。可是,到了最后,他的悲哀在于,他还是受制于作者——即我本人。
文末我留下一些供大家想像的问题:
樊梦以后会跟乔楚在一起吗?楚兆春知道樊梦的梦吗?他们三人之后有何发展?
而商业耽美文角色的悲哀即在于此处:只要作者与读者高兴,笔下角色便如同刀俎上的鱼肉,任凭宰割,多荒谬的事也要做——正如此文末最后所暗示的情节,乔楚与樊梦在梦里纠缠。这么一个不合情理的情节也能写出来吗?
难道读者一声「这cp好萌,作者大人写吧」,就能製造一对新cp?难道作者一个意念「现在流行什么类型的故事,我就去写,我写完后希望会有很多人留言讚我写得好」,然后就创造一篇肉文或一篇无聊文章里苍白的角色吗?
那些为了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