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接着场景断裂,我忽然抽身,不再是参与者,而旁观着很多在我面前闪过的零碎片段……
荒谬的并不是梦中的性爱对象,而是我人生最激烈的性爱,竟就是从这一场梦得来。醒来后,下身一片狼藉,必须洗澡。我愈来愈不敢想,如果现实的樊梦不会梦见我,那我这些梦又是何以生產出来?是『他』要我看,看完之后,『他』要我做什么?
『他』将要推我入疯狂:疯狂的迷恋;疯狂的性爱;疯狂的是我爱上了梦中一个不会在生活里跟我接触的人;疯狂的是我日思夜想要如何让梦境成真;疯狂的是这一种单向的思念。
前几天上课,我没有迎面见到樊梦。他一下课就跟joe离开,也想不出用什么藉口去上前截住他。我无法知道他有没有梦见我。而且按照我梦中所见,樊梦第一则梦笔记是在三月八日,故我大胆推断他在三月八号前未写下任何与梦有关的记述。这也是合理的,一开始我也以为自己只是偶尔梦见他,谁想到这些梦会持续三个几月?我也不以这些梦为病。我是一个实事求事的人:在梦里与樊梦约会、相处的快乐是真的,梦里的甜蜜、欢愉也是如此畅快,我为何要感到guilty?为什么一个男人梦见自己与另一个男人做爱,就必须感到内疚?即使是基督徒,也有一边爱上帝一边爱男人的,更何况我没有信仰。
在希腊时代,男人本来就应该爱男人,美少年之美是人人推崇的;古代中国,男人也爱男人,只是没有明确讲出来,男男女女间多少风韵,正史没有道尽,从野史可窥一斑。是宗教告诉我们:男子不可与男子交合,像与女人同睡交合般——这句话本身就是荒谬的:男人间的性行为不一定是交合,男人即使交合,所用的方式也跟男女不同,又怎可用男女的交合类比男子的交合?
这些观念都是歷史建构的產物,一代代人重复相同的律法,去教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去观赏高尚的,去歧视那低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