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喜人,各个都有小猪大,外皮打着厚厚的白霜, 幸好程柯宁力气大,否则陆鲤都不知道怎么搬回去呢。
不止冬瓜,几月前种的豆秧长出来的扁豆特别好,因为太多,家里不得不天天都吃扁豆,炒着吃,拌着吃,剁碎同粗面混在一起烙成饼子。
一样东西最开始的时候总是新鲜的,但顿顿都是它,就不是那么好滋味的了。
杜桂兰实在受不了,煮了个南瓜吃,先前剖了一个,剩下的都放起来了,天气好的时候就拿出来晒,经过长时间的太阳暴晒,南瓜吃起很甜,放进嘴里一抿就化了。
“慢慢,南瓜甜,你给阿娘拿去尝尝?”
南瓜不是肉,真送过去陆春根也不兴得送到刘梅那里去。
其实陆鲤的想念一直藏在细枝末节里,做的鞋垫会多一双不是自己的鞋码,蒲团多出来一个,程柯宁都看在眼里。
算算时日陆鲤已经很长时间都没回去过了。
上次腌透的肉陆鲤特地挑了好天气拿出去晾晒,这晾晒也有讲究,晒的太干吃起来硬,日头要是晒的不足又容易坏,也是运气好,这段时间太阳都足,收回来的腊肉晶莹剔透,闻起来还有一股酒香,地上是不敢放的,家家户户的庖屋老鼠都猖獗,若是被老鼠吃去那是真真要哭上一场才好。故而但凡家里有肉有蛋这样的好东西,都是要放竹篮里,而后在庖屋上方的房梁上牵根泡了驱鼠药的麻绳,将竹篮挂上去,谨慎一些的人家还会在麻绳上系几个铃铛,若真碰上大胆的老鼠,也能提前发现。
陆鲤舀了些水净手,接过杜桂兰递来的碗,笑着点头。
这些时日他也攒下了不少家底,正有打算要带阿娘去晓市做件新衣。
白露时分,秋意渐浓,陆鲤跟程柯宁一起回了趟清水村。
乍一看到陆鲤,柳翠十分惊喜。
陆春根一早就上晓市去了,他不在柳翠也乐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