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
“局长,有个情况我想向您汇报一下。前段时间,有个女人来刑侦支队报案,称在她七岁时,遭到过邻居的强暴!”沈墨犹豫了片刻,还是忍不住将最近侦办的案子报告给了郭局长。
“这个案子,许斌向我汇报过了。我和你一样,也十分同情那个女子的遭遇,但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已经过了追诉期限,按刑法规定不符合立案标准,对于这点小沈你也是清楚的!”
郭局长耐心地解释道。
第584章 有大麻烦了!
沈墨点头表示理解,但郭局长看得出来,这个小姑娘是极度不甘心的。
具备强烈的正义感和同情心,不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但身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没有正义感与同情心,就不配称得上是‘人民’警察!
他是刑侦出身,对这起过了追诉期而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案子,固然心生同情且感到愤怒,但见惯了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也见多了众多匪夷所思泯灭人性的案件,他还可以保持完全的理性。
而对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沈墨来说,就不能这样苛求了。
年轻人嘛,总是怀着一腔热血,总是感性大于理性。
周书记当年也是一样,其实这并不是缺点,而是一种可贵的品质。
沈墨确实不甘心,因为在接到报案之后,她立刻将这个人渣依法传唤,出乎意料的是,这个人渣并没有过多的抵赖与顽抗,如实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而之所以这样配合,是因为这个人渣事先做过功课,知道刑法有‘追诉时效’这一概念。
也知道追诉时效最高不超过二十年,更知道除非罪大恶极,可能判处无期或者死刑的,才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溯。
在二零二一年初《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之前,这个人渣的犯罪性质虽然恶劣,但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