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混混的呼痛声中,野生解说员宣布二号牢房分赛不圆满结束。
把他们抓来的绿灯,在放人前挨个登记:“你们都叫什么名字?”
三人神态不一,分别回答:“贝莱尔。”
“斯科特萨默斯。”
“威尔逊菲斯克。”
“嗯?”听到这个名字,斯科特警觉地转过头,看着混混。
混混还记得被拧耳朵的痛,没好气地问:“又怎么了?”
斯科特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他,喃喃地说:“有趣,马特一定很高兴看见你。”
贝莱尔拉过他,小声问:“他是谁?他的名字怎么了?”
“他是金并。”斯科特轻声回答。
金并,纽约的“□□至尊”,夜魔侠,蜘蛛侠,神奇四侠和x战警都在他手里吃过不少苦头。
据说,金并全身百分之九十八都是肌肉,力量大得匪夷所思,高强度的训练让他可以匹敌纽约所有因为各种原因变异的超级英雄,同时他也是世界级的格斗家。
贝莱尔纳闷地说:“可他刚才在跟我菜鸡互啄……”
斯科特说:“我猜他还没有得到那个成长机会,毕竟我们回到几十年前,而他又……这么年轻……”
他和贝莱尔一起看向菲斯克,这个过去的“金并”,或者说“金并”的过去,正扶着墙,穿上刚刚打架时掉下的运动鞋。
贝莱尔马上向看守问:“不好意思,先生,刚才我们在牢房里打架的那一段有录像吗?我想把它带回去做个纪念。”
——录像带的标题就叫《能吹一辈子之“我和金并狱中互殴”.avi》。
他对斯科特说:“你说得对。我们应该把他抓回去送给马特,马特正在为纽约的黑色势力心烦呢,一定很高兴看见他。”
斯科特说:“好主意……等等,嘿,菲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