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斯言眼皮轻颤,与沈朝对上视线。
男人的眼瞳很黑,又很静,漆黑如潭,又闪动着水纹般的光芒,像是深夜中的沾露玫瑰,有着漩涡般的吸引力。
沈朝觉得自己陷入了傅斯言的眼里,神思近乎恍惚。
但说更亲密的话,或做更亲密的事情对于他来说还是有些勉强,沈朝已经在努力尽快去接纳另一人,可事到临头,他仍需要一些东西的助兴。
似乎每次这种关头,沈朝都是醉醺醺的。
饮酒之前,沈朝迎着男人微带疑惑的眼笑着问:“你喜欢红酒还是香槟?哪个味道你更能接受呢?”
他语气轻轻的,像是在哄小孩。
被询问的男人轻轻摇头,伸手缓缓扣上沈朝手腕:“为什么要喝酒呢?”
“没关系,你不会喝很多的。”沈朝笑眯眯地凑上去,接过侍者备上的酒水,在男人的目光下,一饮而尽。
他很快就醉了,沈朝以自己的酒量错误估计了这具身体——他完全没想到这具身体此前或许是没沾过酒精的,连一杯红酒也撑不住。
不能醉…
但这意识在脑海思索了不过短短几秒,沈朝便醉醺醺得要彻底撑不住,刚刚还在提起精神和傅斯言交谈,下一秒便脑袋一松,直冲冲往桌子上撞去。
傅斯言和他隔了一个身位,眼疾手快的一下接住青年脑袋,不过手背指关节却还是因为冲击力未被收住而被桌子撞得泛红。
小心将沈朝睡姿摆好,傅斯言盯着自己的手看,他的手并不细嫩,甚至是因为长期接触粉笔这样的粉尘碎末而有些粗糙的。
可他的手型却很好看,曾经有人说他手指动起来的时候像振翅的蝶,很适合去弹钢琴。
但是在那一场摧毁了他身心的车祸中,旁人只知道他的腿出了问题,却不晓得连他的手也遭受了粉碎性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