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过来,门开时候沈琅微微一愣,那土寇看起来约莫三十年纪,脸上刺了一列字,已有些糊洇了,远远看着恰似块很不好看的黑斑。
见沈琅正盯着自己脸上的斑迹看,那汉子有些羞赧地抬手碰了碰自己面上的刺字:“师爷别见怪,我五年前犯了事,受过刑。”
这汉子看着一副凶恶模样,没想到说话时却带着几分憨厚。随着他走近,沈琅也看清了他面颊上那行蓝靛色的刺字——迭配豫州牢城,这人想来是当了逃兵上山来的。
金凤儿轻车熟路地将沈琅抱到木轮椅上,又推着他到一案小几边,沈琅吩咐他展纸研墨,然后问那汉子:“你要写什么?”
那汉子想了又想,好容易才憋出一句话:“你就写,我在此处很平安,每日有酒有肉,好不快活。”
沈琅打头先问了安,随后又依着他说的写了,只是稍作了几分润色:“还有其他话么?”
“劳小兄弟换张纸,烦师爷再帮我写封放妻书。”
沈琅闻言抬眼看向他:“放妻书?”
那汉子点头:“不拘什么,你只写得温和漂亮些。”
顿了顿,又道:“上一张,我还有话,你再同她说,这是最后一封家书,往后我再不和她母子通音信,这是其一;其二,叫她只当我死了,从此和儿子不必再念我。”
金凤儿憋不住问他:“叔叔这又是何必?”
那汉子苦笑道:“我本就有罪,如今又当了逃兵,回去就是个‘死’字当头,好在大爷肯收留。她孤儿寡母的两个人,又没有殷实家底,就是有,我儿子也还年幼不知事,我如今活不见人,同宗亲戚还不得把她母子嚼吧嚼吧连皮带骨头一道吞了?”
金凤儿闻言低眉觑了沈琅一眼,曾经沈家安富尊荣,他父母又好说话,就是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来打秋风,也要帮衬一二。
荣华时养着那么一大帮子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