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在庭中闲逛亦无妨。
眼下好不容易皇帝对他没那么抗拒,哪怕是皇帝演出来的,他也不必为了这么点小事,令两人再度撕破脸。
皇帝的顺从,对时局有利。
但,赵珩性情莫测,不可不防,为保万全,最好还是不要放他出门。
程玉心念流转,写道:能伴陛下左右,是奴的荣幸。
写完,指尖轻顿。
他刚刚想写的是,局势动荡,陛下最好莫要出门。
赵珩心满意足,抬手,极自然地将手放到了程玉发顶。
满手顺滑冰凉,该是个青丝如云的美人。
他揉了揉,逗弄自己生前最喜欢的那匹马一般,含笑赞扬:“好乖。”
第十六章
程玉微皱了下眉。
无他,只是赵珩的动作在他看来太像摸狗了。
将手漫不经心地搭在他头顶,揉得很随意,摸到下面时又将发尾卷上指腹,一寸一寸地勾入掌中。
程玉不动声色地向后一退,避开了赵珩欠欠的爪子。
却仍抓着赵珩的手腕不放,慢吞吞地写道:若陛下无事,奴便出去守着了。
赵珩不以为忤,笑眯眯地收回手,“好啊,”他心情不错时尾音总喜欢往向上翘,得意劲儿外露,却不招人烦,“天色不早了,卿且自去。”
唇角也爱扬,皇帝虽生得俊美无匹的模样,悲喜嗔怒皆漂亮得刺眼,但到底还是笑时更胜一筹。
明明轮廓锋利凉薄,偏对人笑时脉脉含情,又极专注,仿佛满眼满心都只面前一个似的。
太容易,让不知底细的人觉得自己是特例,生出些不该有的痴心妄想。
程玉笔画清晰地写了个:是。
起身欲去。
赵珩在他身后笑着开口:“玉卿深得朕心,让玉卿在外守着,朕实在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