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被他这么一说不自在地缩回手摸了摸鼻子,他边启动车子驶出了我的小区,“我念本科的时候求我爸妈买的,这几年放在国内也没怎么开过……当初年纪小光追求好看了,甚至还想买超跑的,幸好被拦住了没买。”
我给面子地笑了笑,随后便说还是头晕,闭上了眼睛靠在车窗上。
不知是不是北京的大模糊了我对距离的判断,陆知昀家离我住的地方四十多分钟车程,我竟觉得这个距离算不上远。
他带我上楼,从车库出去,一连经过几道需要刷卡的门,我又变成了跟在他身后的灰姑娘。
真身切换成了打工人,我看有些东西只剩下了麻木的情绪,自然而然地将一辆车或者一套房折算成我多少个月的工资,又得出我需要老老实实奋斗上多少年才能得到,总之到了最后都会变成一句集结了所有情感的“好贵!”。
陆知昀是听惯了这些话的王子,他对我的感慨表现出一种故意的置若罔闻,从厨房端出来一份还冒着热气的粥:“本来想自己给你煮的,为了你还是算了——喝了,吃药,然后赶紧睡一觉。”
我的脑子在现在不大适合思考,于是照做就成了最简单的回应方式。
粥是最简单的小米粥,还加了南瓜,从色泽上看胃里就已经提前变暖了。
有种说法叫做,“肚子的记性比脑子强”,这话放在现在也贴切,当我舀着粥送进嘴里的时候思绪就不可抑制地回到去年入冬时的爱丁堡。
尽管眼前这碗比陆知昀煮的粥吃起来好了不少,我偷偷想,不过就算今天依旧是陆知昀给我煮的,不好吃我也会一样全部吃完的。
他坐在我的对面,双手撑在桌面,托着腮看我:“裴南,你晚上想吃什么,我让阿姨买菜回来。”
“吃点好的?不行,你这样最多只能吃点清淡的。”还没等到我说话,他就自己否定了自己。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