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我的靴子湿透了。”
将食物倒进一个偌大的巨蛛壳中,莱戈拉斯爬进龙穴的羽毛里,脱下靴子挂在有风的角落。
阿萨思对着食物喷出龙焰,热流起卷、随风而散,将那双靴子烘得震荡不休。等食物熟了,靴子也已烤干,莱戈拉斯穿上鞋,又接过了阿萨思甩来的鱼。
一整条、半人高,幼龙对他的胃口似乎有什么误解。
莱戈拉斯扯过另一个较小的蜘蛛壳,把鱼放了进去。这是他在龙穴吃饭的固定餐具,虽然它寒碜得像个狗盆,但却是幼龙为数不多的、能拿得出手的好物之一。
唉,别的巨龙都很富裕,只有密林的幼龙十分贫穷,这怎么可以?
精灵总得给它整一些好东西。
莱戈拉斯:“阿萨思,你愿意搬去绿林城堡跟精灵一起住吗?我们商量着把你的龙穴建在山谷,那里种着很多草药和花朵,或许你会喜欢。”
搬家吗?
无所谓,住哪儿都行,她不挑。
毕竟她一连辗转过三四个世界了,每一次都是猝不及防地更换地点,把她整得够呛。莱戈拉斯好歹是让她做选择,多好一饲养员啊,从来不为难她。
阿萨思应下:“好。”
莱戈拉斯:“你或许要等上一段时间,有些矿石并不好找。从北方废墟、摩瑞亚、刚铎抵达密林,也需要很久。”
很久?
这个词任何一个物种都能说,唯独从精灵嘴里吐出来充满了违和感,仿佛永生族在乎时间的流逝一样。
阿萨思:“你说过,你不怕等待。”
“嗯,我不怕等待。”莱戈拉斯颔首,“可我怕让朋友等待。”
他的眼中盛满了阿萨思看不懂的情绪,说着历史上发生的真实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位矮人王子与一位精灵领主是朋友,他们一起游历过四十年,参与过愤怒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