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哦?既然你非要请我吃饭,那就吃呗,地方我订。”
林知屿睨了他一眼,心想这人怎么总是能把这张明明长得得天独厚的脸用成这副不怀好意的模样的。
但他还是耸了耸肩,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随便你。”
心里却在暗暗念叨:信男祈愿这人千万不要给我选个我付不起的天价餐厅。
谁想牧云霁像是猜到了他心里的想法,玩味地问:“你知道牧绥最喜欢的地方是哪吗?”
林知屿心头一跳,感觉钱包的警铃都要拉响,但还是随口回应:“不知道。”
“你一定会喜欢的。”牧云霁说着,拿起手机开始翻找着什么,“去吧,等会见。”
林知屿虽然疑惑,但还没有再多问什么,转身径直离开了。
……
牧云霁订了一家烧烤店。
为了避嫌,两人还各自带上了自己的助理。
林知屿翻看着菜单上花里胡哨的肉串和各种各样的内脏,怀疑书里那些对他高档品味的描写都是自己的一场幻觉。
林知屿倒是喜欢死了烧烤,只是姓牧的着实不像是会来这么接地气的地方的人。
让他不由地想起自己当时和牧绥开那个玩笑。
自强不息的小白花女主带霸总吃路边摊。
现在是乐坛顶流带我吃烧烤。
“就吃这个?”林知屿垂手揉了揉挤在自己两腿之间吐着舌头狂蹭的金毛脑袋,“不去那些高档餐厅里充大少爷的派头吗?”
牧云霁靠在椅背上,沉沉地看了一眼一来就“背主求荣”的舔狗大饼,轻嗤了一声。他随意地晃了晃手里的菜单,没好气地说道:“少爷派头是留给有心情装的人,跟你吃饭,就当喂狗了。”
林知屿嘴角抽了抽,心里骂了一句:那谁喂谁还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