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成绩,我管他是江恒还是海恒。”
唐舒抿了抿唇,把沈越脱下的外套挂回去衣架上,说出自己的疑虑:“可是我觉得江恒会介意。”
“那是他的事。”
“你说,他会不会离开郑维的团队?”
“如果他是聪明的,就不要在这个时候离开。当然,这得看他自己愿不愿意。”
“那你觉得他愿意吗?”唐舒明白沈越的意思,从郑维说要回来深市开互联网公司,他就非常看好未来互联网的发展,其实郑维他们不缺资金,但有沈越的加入,会让他们的研发进程加快两三倍。
这么多年了,江恒一直是别人口中的好孩子,受到的表扬和掌声都比沈越多。
江恒这个天之骄子怎么可能会愿意屈居在他之下?
沈越拿起一份报纸,坐到了沙发上看了一会,才说了一句:“我猜他不愿意。”
没想到,沈越还真猜对了。
*
两个月之后,郑维过来他们家吃饭时说,江恒离开了公司,打算自立门户。
吃过饭后,吴翠萍洗碗,郑维跟了进去帮忙。
沈越朝厨房看了几眼,突然折起了手里的报纸,看向身旁正在吃葡萄的唐舒,问:“你有没有觉得郑维和吴翠萍哪里怪怪的?”
在沈越眼中,郑维跟那些it程序员一样,能用计算机完成的事情,绝不会动手。
洗碗这种事完全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他们宁可吃泡面也不会做任何家务。
唐舒剥了一颗葡萄,塞进男人的嘴里,白了这个大直男一眼:“明眼人都看出来郑维想要追翠萍了,你还在这里问!”
但这段时间他来蹭饭的次数比他在自己家里吃饭的次数还要多,听兰姨说郑维很忙,加班也多,就算家里离得不远,但他很经常在公司里将就睡一晚,也不回家去睡。
但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