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他们恰好年龄相差不大,有着相同的对于蝙蝠侠的喜好,并且有着和周围所有的小朋友截然不同却无比相似的对于蝙蝠侠的认知,他们成为不错的朋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杰森挺喜欢这个比自己看起来详细一点的小个子的,他们的相识就好像有点什么磁力的吸引,以至于见面没多久就相互熟悉了起来。
杰森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开始称呼提摩西为提姆,然后又花了半天的时间把称呼从提姆变成提米。
他甚至带着提姆回家,带着进了他从来没让任何人进去过的蝙蝠侠的小房间,带他去看自己收集到的那些蝙蝠侠的信息。
然后在看完之后被提姆反手送上一个更全面更好的信息采集大房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和杰森比起来提姆在文章的采集方面略有逊色,但提姆在偷拍和信息采集这方面天赋简直惊人。
一拍即合大抵如此。
他们两个就这么以蝙蝠侠为纽带相处了良久的时间。
以至于在逐渐了解到提姆是一个多么胆大的孩子之后,杰森曾经想过要不要约着他一起回哥谭看看,毕竟比起哥谭本地,尤其是海滨城这个地方,对于蝙蝠侠的关注度是不如绿灯侠的。
只不过考虑到提姆看起来不是很能打的身材以及对方显然和自己这种犯罪巷的野小子不同的出身,杰森一直没能把这个邀请说出口。
杰森思考了很久,他决定还是自己先回去看看再说。
毕竟你看,哥谭人就是哥谭人,作为犯罪链最底层,就算是杰森离开哥谭已经有几年了,那种习惯和对于混迹底层逻辑的熟练也不是能轻易褪.去的。
他自己去更安全。
杰森做好了准备。
杰森收拾好了足够的钱、武器和行囊。
他能感觉到自己在即将踏上路途的时候那种发自于内心的迫不及待和欢喜,就好像他现在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