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些。
比如说现在,就一家三口吃饭,他就觉得没必要出入酒楼之地。
就客栈里的饭菜也能吃。
虽谈不上多美味,但足以饱腹。
“不若就在楼下吃。”吴容秉建议。
叶雅芙却同他有不一样的想法:“第一次进城,就想吃点好的。而且也不会天天吃,就去尝个鲜。”然后把儿子往怀里一搂,又问他意见,“康哥儿要去大酒楼里吃饭吗?”
康哥儿虽没
说话,但那哈喇子早流了一地。
吴容秉见状,再没说任何反驳的话,直接带着母子二人去了城里最好的酒楼。
这会儿天色将晚,日落月升,正是晚市将起之时。
初夏时节,早晚温差大。正午时分出门只觉头顶烈日头昏脑胀,这会儿晚风习习,正是出门散步的好时候。
因为吃饭的酒楼离所住客栈不算远,又见时辰尚早,天还未黑透。所以,夫妇二人一致决定,徒步走去酒楼。
这样一来,既打发消磨了时间,又能好好感受一下这座城的晚市氛围。
看到街上的人山人海,叶雅芙由衷的再次感叹,不愧是小说里的世界啊,一个县城都能如此繁荣,那省城和京城又得繁华成什么样呢?
经济繁荣的一个好处就是商业发达,商业发达了,国富民强。
但叶雅芙不知道,是只是这里如此繁荣,还是整个大燕都如此。
叶雅芙今日非得来县里最好的酒楼吃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尝一尝这里的菜口味如何。
她身为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的人,手握各种后世美食的配方。或许,也从中发现什么商机来,可略发一笔小财。
她细算过一笔账,虽然目前手里握住百余两银子,手头上是宽裕。但耐不住花销也多啊。
首先,给吴大郎治腿,就是一笔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