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只能顺其自然。
眼看好友眼珠子都要掉到柜台里,迟笙有些好笑地勾起唇角,“你有喜欢的就买吧。”
“真的吗?”林笑笑星星眼泛起光又收住,“其实我就是开个……”玩笑。
“真的。”不等她说完,迟笙接过话打断道:“我觉得你说的对,我现在既然还占着沈太太这个头衔,那我花沈京洲的钱,也是天经地义。”
早上林笑笑提议去吃大餐然后逛街,说迟笙要去参加恋综,得多添几件新衣服,顺便再送她两件。
至于消费的钱,那自然是花沈京洲的,毕竟花别人的钱才痛快。
其实她主要还是想陪好友散心,顺带着饱饱眼福,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买不起看看还不行吗。
没想到……
“你可算是开窍了啊。”幸福来得太突然,林笑笑拍拍女孩肩膀,给她一个飞吻,“你真是我好宝!”
“那我就不客气啦?”
笙淡笑,“与其留给小三,不如送给闺蜜,买吧,不花白不花,说不定,他被我败家的受不了,还能赶紧给我个痛快。”
她嫁入豪门,可这三年来,几乎都是林笑笑在请她吃饭。
她虽然满身名牌,但迟笙一直清楚,那些东西不属于她,离婚她也不会带走。
从前,陷在身份与爱情的枷锁里,她没主动花过沈京洲的钱,如今……
许是债还完没有了负担,又许是真的不在意了,倒是没了顾忌。
笙笙能想开是好事,可听着她那句“给她个痛快”,林笑笑不由替她觉得心酸。
但这时候,她也不想说什么扫兴的话,很快压下情绪,豪放地一拍胸脯。
“你放心,别的我不行,花钱我超雄,看我帮你买穷他。”
刚才还狗头狗脑的林笑笑,一个华丽的转身,秒变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