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都七年了,还要随身带一盒吗?
那这习惯,可真是保持得够久的。
或者说……
从一个更客观、更合理、更符合侦察推论的角度来说,如若钱行之的这习惯真的一直持续了七年,那在这长达七年的时间里,钱行之有过伴侣或是性伴侣的概率其实非常高——毕竟不会有人把不会用到的、又有保质期的实用品,随身携带个七年。
离婚这么久,钱行之当然有选择和谁做的自由,可如果钱行之真的有固定的性伴侣,还要上赶着来靠近他……
又不太会。
相识二十年,沈离起码能确认,钱行之不是那样的人。
只是以上所有推论,都发生在须臾之间,算是沈离常年形成的逻辑本能。
沈离的眸子冰冷一垂,又在几秒之内,得出了第二种更靠谱的推论:
如果钱行之并非将“习惯性动作”保持七年,而是最近才特意买的,那他是……
要干什么?
沈离的眉眼彻底沉下来,深吸一口气,以他的视角来看,其实有点理解不了。
这个房间对钱行之来说,其实本就是个临时居所,钱行之总共在这里住的时间,也不会超过两天。
所以钱行之为什么会把套放在这儿的抽屉里?
还是说其实早在昨晚,钱行之就确定了他会来送药?甚至提前就做好了准备,并且想要在这里和他这个前任……
发生关系?
……
啪的一下。
沈离冷着眼,将安全套扔了回去。
抽出了钥匙,合上了抽屉。
金属抽屉被推回的声响,在寂静的空间里格外清晰。
转身时,沈离的目光划过那抽屉,目光的冷冽弧度也像是斩断回忆的刀锋,也稍微沾上了点火气。
——如果是真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