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之,入手滚烫。乃俯身以口就其端。其舌面有细密倒刺,刮于茎表,铮觉如千万细刃同时刮过,痛中带痒,痒中透酸,不觉挺腰。女子吞吐有节,铮之阳在其口中进出,涎津自嘴角溢出,沿茎而下。铮初犹咬唇忍之,久而神智渐昏,喉间逸出一声低吟。
女子吞吐愈急,铮不能复持,精涌而出,喷于其喉间。女子尽咽之,仰首以舌舐唇,曰:“味甚美。再来。”
铮之阳方泄未萎,女子复含之。如此反复,铮泄已三次,其阳犹挺。至第四次时,女子吞吐之际,忽以指探铮后庭,以指甲轻刮其庭口。铮浑身俱颤,精复泄。女子以口承之,咽之。
如是铮泄至第七次,所出已非精,乃清液,稀如清水。至第九次时,清液亦涸,茎端渗出之物已带血丝。女子以指沾之,视其色,笑曰:“壮士精已竭矣。然尚有一物可取。”乃以口覆铮之口,运法力吸其丹田之气。铮觉腹中一空,本命真元被抽吸而出,自丹田上行,经胸过喉,自口中逸出,入于女子腹中。铮之面由白转灰,目中神采渐失。
女子吸尽其真元,乃自铮身上起,以指沾铮茎端残血,于铮腹上徐徐写道:“韩捕头血肉甚美,惜不甚耐久,烦再遣俊壮者三五十人来,须裈中物伟岸者,老丑者勿遣。蜘蛛娘子拜上。”字迹殷红,乃铮之精血所书。
女子整衣而去。铮悬于梁间,手足被蛛丝缚住,浑身伤痕密布。其阳已溃烂不可复识,马眼豁裂,齿痕斑驳。胸前腹上,划痕纵横交错。铮之尸悬于梁间一日一夜,翌日方为村人所见。村人聚而观之,无不骇然掩面。有识者读其腹上之字,大惊,急报县衙。
县尉大怒,悬赏募能者。应者数人,皆如前不返。郡中震恐,至有男丁举家夜遁者。
旬月后,有道士自沅州城过,闻其事。道士年可三十许,面如冠玉,眉目清俊,体态修长。腰悬一剑,背负一葫,自称姓孟,号玄素子。县尉延之入衙,告